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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厅决定从5月1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强化山西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促进社会面对依法规范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认识,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监管水平。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任务是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打击整治非法经营利用行为、规范繁育展演活动。重点区域为垣曲县野生中国大鲵及其栖息地(保护区)、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沁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行动将加强重点区域和繁殖期、越冬期等关键时期的巡查巡护,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增加巡查执法频率,必要时开展蹲点驻守。
针对餐饮、中药材、水族、珠宝工艺品经营场所,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鲟鱼、鳄鱼、海马、淡水龟鳖类、红珊瑚、砗磲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制品的行为,包括未经审批、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未按规定使用野生动物专用标识,以及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许可证件、专用标识的行为。
行动要求市县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水族馆、海洋馆等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核查海豚、海龟、海狮、斑海豹等物种的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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